小区公共停车位属于谁

2020-10-23 16:10:34   来源:搜狐焦点网

小区公共停车位属于谁

1、地上、地下车库内的车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是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这类车位是由规划设计确定,建在整幢建筑物的地下层或小区的独立的车库内。车位在构造上没有明显的外部范围,构造上也不表现为屋顶、墙脚、地板、门窗等。但是有隔离栏、地钉或固定的划线(能经常维护、明显)等。虽无物理性的间隔,但有明确的分界线。

2、地上占用共用部位的车位属于管理设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规划设计属于特定专有部分使用的车位,类似专有部分的附属物。之所以用类似二字,是因为我国自199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7年颁发《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以及该办法废止后2008年颁发的《房屋登记办法》,都只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作了规定,并无明确规定各类不动产的附属物的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