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手续未办完不能着急卖房

2021-01-11 12:37:45   来源:搜狐焦点网

2015年5月2日,白某父母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去世,留下一套位于荔湾区的房屋。白某为免睹物思人,乘房市回暖欲办理继承公证,将该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后出售。在办理继承手续时,白某在朋友介绍下,与买家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保证该房屋仅有其一人继承及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买家李某依约向白某支付定金3万元。

之后,白某取得继承公证书,发现载有另一继承人何某。白某经调查得知,何某为白某父亲与前妻所生,双方多次沟通,却没达成一致出售意向。终,因何某拒绝出售房屋,导致交易不成,白某返还双倍定金给买家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