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没还清的房子怎么交易?

2021-10-14 18:34:41   来源:搜狐焦点网

买这样的房子怎么避免风险?很多人都关心这些问题,小编提醒各位,贷款没还清的房子本质上是处于抵押状态,不能直接买卖,需要到银行解除抵押后才能正常买卖,一般有三种方法。


一、房贷没还清的房子怎么交易?


1、用买家的首付或者全款还贷,注意资金监管


比较常见的方法就是用购房人支付的房款偿还剩余贷款,全款的买家较好办,直接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解除房子抵押。如果买房人也需要贷款,就要考虑首付款够不够偿还贷款,还有就是卖家是否接受买房人申请贷款的时间,因为放款时间受借款人资质影响,要是卖房人着急拿房款,较好考虑这一点。


另外,还款资金要尽量打入银行的资金监管账户,不要直接打给卖家,在资金解冻之前,这种资金监管的方式能督促卖家尽快配合解押,待卖家解押后再将资金解冻支付给卖家。


2、将贷款转移到买家身上


这很好理解,就是卖房人跟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借款期限或变更抵押物,把房子剩下的贷款转给买房人。但是这就需要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才行,而且,如果买房人想通过其他银行申请房贷,会涉及“跨行转按揭”,随着信贷政策不断收紧,通过转按揭的方法出售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有一定局限性。


3、卖家自己筹钱还贷


假如上面两种方法都行不通,就只能由卖家自己筹钱还贷了。这种方法相对买家更为稳妥,不过具体需要买卖双方协商。


二、对于购房者来说,该如何避免交易风险呢?


1、在合同中明确房屋权属、付款方式、违约问题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将房屋价格、权属、税费,解除抵押过户期间出现的违约问题、违约责任落实到购房合同中,出现问题比较好维权。


估计该有朋友问了,有没有在签合同前就能防止风险的方法?接下来说的第二种方法就是在签合同前就能做的。


2、对房屋进行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意思就是预告登记后,卖房子的人不能不经过买房人的同意就随意处置房产,包括将房子卖给别人、做抵押等即使是跟第三方签了抵押合同,合同也无效。预告登记后的房子,卖房人还可以继续居住或者出租获取收益,直到正式办理完房产过户,同时保护了卖房人和买房人的权益。


不过法律还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意思就是预告登记有期限限制,3个月之内就要完成不动产登记,否则登记就失效了。如果时间真的来不及,可以反复申请预告登记,因为目前没有规定预告登记的次数。


提醒大家:二手房交易风险多,特别是这种贷款没还清的房子,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留意交易中的风险。卖房人注意买方的首付款是否够偿还贷款,放款时间是否能接受;买房人要在购房前确定房子的权属、银行是否允许提前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