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款有望了 21个省(区)直中心可办理

2015-12-18 13:46: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所以想要落实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还是需要时间的。但是日前,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相关事宜有了进一步的进展,21个省(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异地贷款合作备忘录》,为职工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提供了便利。

广西区直中心与陕西、河北、湖南、四川等20个省(区)直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备忘录》,约定进行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前、贷后相互合作,实行缴存证明互认、相互协助贷前调查、协助贷后逾期催收业务合作。因此,只要是签约省(区)直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职工,不论户籍,在这21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管辖的范围内购房时,都可以向购房地的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不过,由于各地的情况略有差异,如南宁市的房价跟西安就有一定差异,因此,各地公积金政策也不尽相同。如果购房者在异地申请贷款,那就必须按照购房地公积金政策申请贷款。

另外,要注意的是,申请异地贷款除了正常需要提交的材料之外,职工还需增加两份材料。一是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由缴存地中心出具;二是借款人与贷款地中心签订同意缴存地、贷款地两个中心协同扣划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的资金,用于偿还逾期贷款的授权书。

21个省(区)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区直中心就有义务向贷款地中心提供职工公积金账户的变动情况,比如停缴、断缴或转移等。此外,签署备忘录的公积金中心每年会在固定时间举办例会,及时交流总结,相互借鉴,不断完善异地贷款业务。

附:21个省(区)直中心名单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辽宁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福建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江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湖南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来源:南国早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