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未过户 当事人去世了怎么办?

2015-11-10 11:30: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买房过程中再遇到这些情况“发票丢了,产证办不出来”、“房子还没有过户,当事人去世了”,感觉整个人生都灰暗了,没关系,小编帮你寻找解决办法,助你安心住进新家!

1、房子还未过户,当事人去世了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去世,由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要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在法定继承人继承之后,买方和法定继承人在进行交易,进而完成过户手续。

办理方法及步骤:

房屋法定继承人

房主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的A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确认无误后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

出具公证书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依据调查、笔录、材料等确认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由A继承房产等属实后依法出具继承房产公证书,同意A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把房屋所有权转移到A名下;

新的房主出来了

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后受理房产继承变更,7个工作日后审批出证,下发以A为房产所有权人的新的房权证;

买方和新房主交易过户

买方和新房主一起一起到房管部门按买卖的程序办理过户交易,核准后缴纳相关税费,进入审批程序,7个工作日后审批出证,下发以买方为所有权人的新的房权证。

2、发票丢失,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

首先要和当地税务机关联系,看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如果有先例,可以依照之前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首先,对于已经遗失的发票,建议到税务部门申请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

其次,如果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的,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