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条件 哪些信息需要提前确认

2015-09-28 15:36: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市场也变的火热起来,为此众多银行纷纷推出很多二手房购买所需办理的贷款业务,比如:公积金贷款、二手房按揭贷款或者其他商业贷款等等。二手房按揭贷款是专门为暂无充裕资金的购房者准备的,因此受到很多购房者的喜爱。但是在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之前需要对所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现状等进行确认,具体的申请条件有很多,我们一起来看看:

(1)房屋是否有房产证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如果房屋没有房产证,也许房主可能已经将其抵押或转卖,以此贷款存在危险;即使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是可以进行抵押和转卖。所以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之前,需要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

(2)是否有明晰房屋产权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房屋产权被多人拥有,有的是继承人共有的、有的是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之前,借贷人(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一个人或者部分共有人签订了,合同无效,无法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很多二手房在交易的时候还有被人租赁的情况存在。如果存在租赁,买受人也许是得到了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而我国存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影响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办理进度。

(4)土地性质是否清晰

二手房买卖的土地使用性质分为划拨、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不划算。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影响二手房按揭贷款的申请。

(6)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此类房屋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时需要得到单位的同意才可办理。

(7)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