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2013-03-04 11:35: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不少网友都是首次买房,在广州买新房,广州新房契税税率是多少?应纳税额该如何计算?今天可以在此篇文章中找到您要的答案。

广州新房契税税率是多少?

根椐《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我省契税税率为3%。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除高级公寓、别墅、渡假村等豪华住宅外)按现行契税税率3%暂减半征收,即税率为1.5%。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从2005年6月1日起(以房管部门受理房屋交易备案时间为准),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2005〕375号),普通住房标准必须满足如下三项条件:

A、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B、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C、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含1.2倍)以下。 

契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契税应纳税额按照条例规定的税率和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申报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