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者能够再承受多少税负?

2016-07-31 06:57:53   来源:搜狐焦点网

税负空间是有限的,既然在购买环节已经承担了较重的税负,那么再指望在持有环节仍要支付数额不小的房地产税,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中国五个只与房地产联系的税种,即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之和可以为房地产承担的税负提供一个直观的认识。2011-2015年,五税之和分别为 8228.45亿元、10127.99亿元、12246.43亿元、13818.69亿元和16581.72亿元。这五年,五税之和占全国税收总收入之比分别为9.17%、10.07%、11.05%、11.60%和13.27%。房地产五税之和占全国税收收入之比与美国房地产税占全国税收收入之比大致相当。如果认为税负有一定规律的话,这当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

实际上,中国营业税(现在改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中的相当部分来自房地产。土地收入同样构成广义宏观税负的一部分,土地收入远大于五税之和。来自房地产的广义税负问题决不能小觑。这还是少算了多种来自房地产的税费基金的结果。

房地产税负重的结果是房价高企,房地产吞噬实体经济利润,妨碍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冲破房地产高企价格约束的电商行业得到快速的发展就是一鲜活的例子。可是,又有多少行业可以这样呢?

房地产税开展要平稳,就必须做到购买环节已经缴纳的税负可以平移。也就是说,缴纳过的税负应该算数,否则,重复征税问题就会很突出,影响税收的公平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