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注意事项:抵押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

2016-01-05 10:03: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购房贷款是一种解决购房者资金问题的方法,但对于购房新手来说,贷款买房貌似有点陌生。其实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很多,从购房者开始在银行申请贷款到银行审批打款的每一个过程都需要谨慎。另外,购房者还应该多了解购房贷款的相关规定,提前做好规划。小编为您奉上贷款的几个相关知识和抵押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希望您在贷款之前提前防范。

目前贷款首付、期限政策

在现在的房地产市场中,首套房贷款首付一般是30%,公积金贷款是20%;二套房抵押贷款首付60%。二手房房龄+贷款年限≤65年,借款人在借款的时候不仅要出示个人的证件,还要注意携带家庭房产证明等,以下资料必须准备齐全:

1.借款申请书;

2.具有法律效益的身份证件;

3.支付所购住房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4.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

5.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有效文件。

什么情况下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无效?

1、因为房屋财产性质的原因造成抵押合同无效:

①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2、未登记:《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必须到主管部门对抵押房屋进行登记的抵押,未到主管部门登记的为无效合同。

3、破产企业:企业在破产前6个月至破产期间,对原没有设立抵押的债务设立抵押的合同无效。

4、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若债务人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抵押合同无效。

5、国有企业的已确认为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