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标准

2016-12-27 13:50:41   来源:搜狐焦点网

退休人员月采暖费补贴=住房面积标准×采暖费标准×70%÷12

1、2005年12月31日前在用人单位退休的人员,在我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满25年的,按照85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

2、2006年1月1日以后在用人单位退休的人员,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年限及200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25年的,按照85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

3、满20年不满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

4、不满20年的,个人可一次性补缴至20年。不补缴的,不享受采暖费补贴。

5、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配偶符合供养条件、具有我市市内四区城镇户口且未纳入城镇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保障范围的,可以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

6、经市政府批准的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下岗自谋职业人员和下岗转失业并轨人员,原在我市市内四区城镇企业工作,具有市内四区城镇户口人员退休后,在我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0年的,个人可一次性补缴至20年。不补缴的,不享受采暖费补贴。

注意: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未移交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由原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