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元年费如何成购房贷款拦路虎

2016-12-30 09:55:32   来源:搜狐焦点网

家住吴家山的吴先生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并与中介签订了居间买卖合同,交纳了5万元定金与中介费。然而,当吴先生办理银行贷款时却被告知,他名下有一张信用卡,开通后一直未使用,由此产生了40元的逾期年费,影响了个人征信,导致购房贷款受阻。吴先生致电长江日报新闻热线,询问是否有解决办法。

激活没用,还是欠费

上午,长江日报记者在吴家山见到吴先生。他告诉记者,因为贷款卡壳,看好的房子买不了。他担心自己因此违约,不仅会损失5万元定金和中介费,还将承担违约损失。

吴先生想起来,这是一张中国银行长城交管卡。“是多年前交管部门要求办理的,专门用于缴纳罚款。可能我激活了这张信用卡,但后来一直没有使用过。”吴先生说,直到购房贷款时,他才知道名下还有一张逾期的信用卡。

吴先生前往市民之家打印出《个人信用报告》,显示仅有这1笔信用卡违约记录,逾期未缴纳的40元年费已经成为了“呆账”。就是这张信用卡,成了吴先生购房贷款的“拦路虎”。

非恶意透支,也不能贷款

记者与吴先生来到申请贷款的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吴先生的信用卡账户上有“呆账”未处理,按照规定,银行不能为其办理贷款。“即使他把逾期的年费还清了,呆账记录仍会留在上面。这种情况,只能找信用卡开户银行,看能否帮他销户。”

吴先生告诉记者,数日前他已经去过一趟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银行卡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为他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书。记者看到,这份说明书上写明:吴先生的人行征信报告显示有逾期未还欠款,经查,客户所欠欠款是由于年费产生的逾期,属于非恶意透支。现已全额还清。

既然已经说明了是非恶意透支,为何仍不能贷款?昨日下午,长江日报记者又与吴先生来到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银行卡部。工作人员介绍,吴先生这种情况,并非不能为他销户,而是根据相关规定,账户余额清零后,银行的系统收集相关信息后自动更新,按流程需要45天时间,账户才会变为销户状态。

该工作人员介绍,长城交管卡是2005年中国银行与交管部门合作推出的信用卡。当时,交管部门要求所有的驾驶员都要办理长城交管卡,用于缴纳交通违规罚款。由于宣传不到位,该卡没有发挥出作用。当初该卡的年费是60元,后来取消了年费,2011年,总行规定收取20元年费。

“银行一般不会出具非恶意透支的情况说明,但长城交管卡情况特殊,后来便规定,可以为这部分交管客户开具此类说明。”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加快进度,为吴先生办理相关销户手续。

“非恶意欠款证明”难开,个人应有意识查询征信记录

记者咨询银行业相关人士,对方表示,信用卡若不激活,便不会产生年费。他提醒,个人应有意识地查询征信记录,以免影响贷款业务。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能提供“非恶意欠款证明”,才能办理一些贷款业务,但银行一般不会出具“非恶意欠款证明”。至于为何不能提供“非恶意欠款证明”,银行人士表示:“我们确实无法辨别你是否恶意欠款,不能只听一面之词,这个无法辨别。”

信用卡有逾期记录,是否有办法消除影响呢?对此,银行人士告诉记者,2013年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用卡逾期等不良记录,过了5年后就会自动清除,并不会影响终身。

而如果确实已产生逾期,但又急着贷款,也可以尝试多找几家银行咨询,因为目前每个银行的信用评分标准不一样,对于客户是不是“不良信用客户”的认定标准也不一样。一般来说,两年之内,连续3个月未及时还款,或累计6次逾期还款,将面临银行拒绝贷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