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换房失败导致自己买不到房子 责任算谁

2017-04-05 17:13:33   来源:搜狐焦点网

3月份以来,北京连续搞了多轮购房规定,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一些正在进行中的购房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比如有的已经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但首付比例突然提高了导致交不起首付款,这种情况下解除购房合同算违约吗?有的购房者遭遇“连环单”,先卖房再买房,但限购导致换房计划搁浅,自己的房子卖了,卖家却拒绝向你出售房子,该怎么办?还有的购房者认为这些规定会导致房子下跌,选择毁约观望,这些情况都如何认定呢?

首付比例突然提高,房子买不成了怎么办?

现在越来越多的城市搞“认房又认贷”,这对换房族是个非常大的影响,一般来说“认房又认贷”以网签为准,在新政之前网签的以老政策为准,新政之后网签的则要执行“认房又认贷”的规定,即有房子算二套,有贷款记录也算二套。

一、首付款增加,购房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吗?

排名前列种情况:新政前网签并提交贷款申请

这种情况跟银行有关系,如果银行同意按照以往政策放贷,那么购房者不能依据新政解除购房合同。

第二种情况:新政前网签但尚未提交贷款申请

较高法2011年印发的民事审判纪要中提到,“经审查,买房人确实因为贷款政策变化而不能办理贷款的,可以解除合同”。

但实际执行过程中,还要根据新政对购房者造成的影响大小来判断。举个例子,如果首付比例仅增加10%,如果走诉讼,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判继续履行合同,如果首付比例从35%涨到80%,那可能对购房者产生了重大影响,无力支付,法院可能会判解除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换房族打退堂鼓,导致自己买不到房

有这样一种情况:A买了B的房子,B卖掉房子才能买C的房子,但因为新政,B的首付款要增加很多,现在不打算换房了,A交了定金给B,现在却遭遇B拒绝交易,该怎么维权?

这就是一种“连环单”,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首先我们要清楚一点,B签的卖房合同和买房合同是完全独立的,他买不成房子不能成为你不卖房子的理由。如果B坚持不卖房子,就属于违约,需要承当违约责任。

严格来说这种情况,B要返还给A双倍定金,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专家建议购房者协商解决纠纷。

我们建议购房者在与换房族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要约定清楚违约责任,这样才能避免换房族通过涨价的方式来完成换房,从而增加购房者自己的购房成本。比较通行的措施是,通过多缴纳定金提高违约成本。

(楼市微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