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申请公租房条件:人均月收入1780元以下

2017-02-08 16:05:15   来源:搜狐焦点网

许多常州低收入家庭,因为经济能力有限,不能在常州实现“居者有其屋”,也有一些常州新就业的大学生,没有能力租房,更没有能力买房,因此申请公租房成为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关于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常房发〔2014〕36号)、《关于调整我市市区2016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常房发〔2016〕88号】规定,2017年常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为: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780元(含)以下;

(3)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新就业的大学生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同时符合)如下:  

(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含集体户),或持有常州市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江苏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含);

(3)申请人须在常州市用人单位工作,签署用工合同,并且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申请人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在本市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  

(5)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租房既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由用工单位集中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