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个人如何缴存公积金?哪些情况不能办理

2017-04-18 16:39:34   来源:搜狐焦点网

4月18日,常州江苏银行上调了首套房的房贷利率,执行和二套房一样的贷款利率,上浮10%,也就是说,现在江苏银行的首套房商贷利率变成了5.39%。除了江苏银行外,常州各大银行的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均没有变化。

而常州4月8日落地的楼市新政,规定公积金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上浮至50%,首套房无变化,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还是执行3.29%,远低于商贷的利率,所以现在很多自由职业者都想自己缴存公积金。

那么,常州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公积金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凡在常州市的自由职业者、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在常州市人事、劳动机构办理档案托管的从业人员等,参照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些购房者所在的单位,并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针对这种情况,公积金中心也有规定:若您在此单位工作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缴纳公积金,如果经职工要求,单位拒不按时、足额缴存,请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工资单到单位所地的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投诉。如您有就业单位,就不符合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