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觉得毁约是小事,一不小心你就损失惨重

2016-10-14 11:55:58   来源:搜狐焦点网

“男子买豪宅签合同后反悔,损失5万定金再赔18万”!这个新闻标题瞬间引起了我的注意力。一看这标题瞬间反应就是这个男的是不是“傻”,不然也不会签了合同给了定金后反悔。最后导致自己损失更加严重。

事件是发生在2014年12月初,38岁的广州男子陈某经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位于花都区赤坭镇假日半岛映翠苑的一处面积为400多平方米的房产。当月9日,陈某与该房产业主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梁某以23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陈某,陈某需在5日内办理银行按揭申请手续,交付房产日期为梁某收齐房款之日。没想到,陈某却突然反悔不想买了,迟迟不按约定去办理银行按揭申请手续。卖房者多次催促未果,只好将买家告上法院索要赔偿。据悉,昨日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买房者陈某应承担违约责任,此前支付的5万元定金不予退还,另外还需支付18.8万元赔偿款。

这件事情的发生,追根到底是买房者没有遵守合约的规定,造成了卖房者一定的损失,同时这也是买房者不诚信造成的后果。所以说在买卖双方签约的那一刻,双方应该遵守“契约”。

那么在签订合同后违约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此外,如果办理按揭,银行就会将贷款打入开发商账户,这部分房款视为已付,违约金在购房合同里会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是每天万分之1到5的违约金。

因此,购房者在买房签约时要仔细阅读合约,思考清楚后再签约,不要违约最后造成“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