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315小百科 盘点那些购房陷阱之捆绑销售

2017-03-15 12:09:17   来源:搜狐焦点网

相信大家对于捆绑销售都不算陌生,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透明、地位不对等等原因,不少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霸王条款买房时遇到捆绑销售,您该怎么办?

1、定义

什么是捆绑销售?

所谓捆绑销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销过程中进行合作,从而扩大它们的影响力。

作为跨行业和跨品牌的新型营销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和运用。但不是所有产品和服务都能随意“捆绑”,需要制定正确的捆绑策略。

2、策略

房地产有哪些捆绑销售的策略?

捆绑销售最开始并不是贬意的,很多人通过捆绑销售,也尝到了甜头。比如:

捆绑购房人:类似团购,举个例子,从两个人开始起步,2人共同购买商铺优惠2个点,3人优惠3个点,依此类推,至10个点封顶。

捆绑商铺:当消费者购买本项目商铺达到一定的数额,既可免费得到一套商务公寓

捆绑住宅:当消费者购买本项目的住宅时,可以免费赠送一定面积的商铺,或者赠送整间商铺某几年的按揭款。

……

以上只是举例,在实际购房过程中,开发商一定会有各种办法告诉你,你是得到了好处的。然而也有一些购房者,在被开发商捆绑销售之后觉得很难受,甚至有种被“绑架”的感觉,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那些年,让我们很不痛快的捆绑销售?

绑车位:项目封盘,要求购房者不买车位就不能卖房。

绑学校:销售承诺幼儿园、小学的名额,现实却需要业主摇号争取。

绑银行:办理房贷等业务须到指定银行,否则开发商不一定在银行审批环节提供担保。

绑储藏室:要求消费者签订附加合同,购买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 ,否则拒绝交钥匙。

绑装修:虚假宣传,并以双合同捆绑变相涨价。

遇到类似的情况,真的就毫无办法,只能妥协么?

3、法律:

对于捆绑销售,相关法律是怎么说的?

开发商滥用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强迫交易签订霸王条款,是楼市火热,卖方市场化的表现之一。然而卖房市场化,并不代表随意化,还是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行。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法律专家认为:购房者有权拒绝签订相关合同,已经订立合同的有权要求法院宣告此此合同无效。售房合同与其他捆绑销售的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消费者不用担心后者无效最终买不了房子。

只要开发商签订了售房合同,开发商就有义务履行交房售房义务。对于符合政策的售房合同,开发商不得以盈利过少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理由来主张解除售房合同。

4、维权:

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法院依法宣告装修合同无效,要求返还相关款项。已经入住业主也可以要求法院按照市场正常价格评估此价值,要求开发商返还明显不合理部分的价款。

从民事角度讲,开发商面临退款和赔偿的法律责任。

从行政角度讲,对于违规操作的开发商,住建委等部门可采取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不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强化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