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学2015年秋季初一招生划片生招生方案公布

2015-03-13 09:40: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根据国家和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参照《2015年秋季海口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特制订海南中学2015年秋季初一招生划片生招生方案。

一、划片范围:

片区一:东至微波观测站(213)站东侧围墙,南至高登西路北侧,西至海南中学初中部东侧围墙,北至海南师范大学南侧围墙。

片区二:东至烟厂西侧围墙,南至振兴路北侧,西至龙昆南路东侧,北至高登西路南侧(如下图所示)

二、招生办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我校就读。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2)父母在划片区内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少有住所(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所租的住宅(套)没有孩子在对口片区就读初中7—8年级。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暂住证、社区网格登记为准)。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少有住所(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且连续居住时间满二年,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片区初中7—8年级的。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4〕22号)规定,即:排名前列、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排名前列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排名前列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三、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海口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3)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

(4)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3)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落款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

(4)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及入学新生的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3)随父、母进城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5年2月28日前)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1)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入学新生父母的身份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4)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具有本市户籍的非本市籍入学新生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6)临时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租住房屋的须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认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应为临时监护人的少有居住地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7)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四、时间安排

1、登记与提交纸质材料时间:8月18—20日。

2、登记与提交纸质材料地址:海南中学初中部一楼大厅

3、实地核查时间。8月21—23日。

4、复核确认(发通知书)时间。8月25日。

五、几点说明

(1)户籍优先,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招生人数,则随机派位确定学位;

(2)就近入学不等于最近入学;

(3)海南中学校园内不属于划片范围;

(4)根据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作为长期固定居住场所,因此,该校所划招生片区不包括以上场所;

(5)按规定片区内违章建筑住户不属于划片招生范围;

(6)属于片区内有单位住户的,有关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齐送到学校,其他居民的申请材料由个人提供;

(7)申请者居住地和户籍、暂住证、网络登记信息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者必须提供由海口市房管局开具的在海口市只有一套住房的证明;

(8)租房居住的,申请者必须提供由海口市房管局开具的在海口市没有购房的证明;

(9)严禁伪造申请材料,如发现有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当事人(含租房房东)的子女十年内不属于海南中学的划片入学对象,并把有关造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或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