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房时误信售楼员能避税 卖房方知被骗

2017-06-14 10:06:39   来源:搜狐焦点网

2012年10月,程某通过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处房产,公司业务员丁某协助程某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契税时,丁某称通过其办理可以为程某省下近7万元费用。程某于是委托丁某办理契税,并向丁某的银行卡转账12万余元。

2015年程某因工作调动要将房屋卖掉,程某持丁某所给的契税发票到税务部门办理手续,工作人员指出程某所提供的契税发票是假的。程某向警方报警,并补办了全套税款手续,除了契税近4万元,还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当时应由丁某缴纳但没有缴纳的税款共16万余元,同时,程某还向税务部门补缴了数额不菲的滞纳金。近日,丁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以案释法

本案中,丁某骗取程某12万余元,触犯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丁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购房者为了少缴税款,轻信房屋中介人员能够帮助其避税,给此类诈骗行为的发生提供了生存空间。多数购房者未与中介公司签订税款代缴委托协议,若轻易将税款交给中介人员,且未及时向地税部门核实税款是否已经实际缴纳,在房产过户时亦未向中介人员索要税收票据和凭证,就会导致长时间未察觉被骗。

本案中,程某贪图避税的小便宜,轻信他人全权代缴税款,遭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如果不是因为房屋再次买卖,程某还不能发现税款未缴清。为避免此类诈骗行为发生,提醒购房者要自觉抵制此类不法行为,合法、合规、理性办理房产过户的缴税等事项,避免因一时疏忽导致巨额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