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屋赠与子女的时候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17-11-10 08:20:26   来源:搜狐焦点网

我们经常会碰到需要为房屋过户的事情。这个时候,我们总是想知道过户房屋的手续,带齐需要的证件,一次性办好,免得来回跑。那么,房屋过户到底需要哪些手续呢?有些过户是父母直接过给子女的,那么父母的房屋赠与子女的时候又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父母房屋赠与子女需要哪些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房屋赠与的书面条约。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干系;

3、赠与的来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目和根本状态、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举动的意思表现;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署名或盖印、署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凭据法律部、设置装备部署部《关于房产登记办理中增强公证的团结关照》的划定,衡宇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举动产生地公证处受理。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住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畅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全部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产业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产业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团体全部的,应提交该团体构造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全部的,应提交国有资产办理部分答应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办理机构申请变动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子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户型平面图;

4、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查对);

6、契税收条

四、赠与人将房子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为准。要是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条约,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凭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百姓法通则〉多少题目标意见》第128条划定,也应当认定赠与建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父母房屋赠与子女有哪些注意事项

1、是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2、是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3、是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4、无偿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交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是父母对于子女的关心,子女也要好好地赡养父母。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关于房屋过户的一些相关信息了,如果你家里也正在办理房屋过户,希望小编总结的这些能够为您在办理的时候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