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物业交割遇“顽疾”?“药方”在这儿

2017-02-24 17:27:49   来源:搜狐焦点网

物业交割是二手房交易的重要步骤,但同样也是很复杂的一步,因为它涉及到各项费用的结清,以及诸多信息的核对,而且万一遇见业主欠缴费用的情况,那可真可谓是火上浇油。今天,我们就针对物业交割过程中的一些“疑难杂症”,给大家开出“药方”。

一、 原业主欠缴物业费该怎么办?

解决方法主要有三种:

排名前列种就是在付房款时保留一部分房款当做物业交割保证金,直到物业交割顺利完成,再把这笔钱交付给原业主。若原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你就可以直接用这笔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欠缴的物业欠费。

第二种方法就是找中介,鉴于多数二手房都是通过中介交易的,因此可以找中介先行垫付,然后让中介去找原业主追缴物业费,但是这个方法比较理想化,因为可能只有极少数中介公司可以做到。

第三种就是依法拒绝缴纳,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也就是说,只要买卖合同中没有对物业费欠缴的情况作出特殊约定,这笔费用就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二、业主欠缴水电费,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

如果业主欠缴水电费,物业公司一般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但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呢?这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当业主欠缴水电费时,物业公司可以供水供电公司名义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2)如果供水供电公司未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那物业公司就不能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若因停水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可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

三、要是物业服务差,业主该如何维权?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若物业服务差,业主有四种途径可以解决问题。

排名前列种是直接要求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第二种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协商或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第三种是向当地物业办投诉;第四种是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