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期限、额度?

2016-02-28 08:30: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所谓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一、2016年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根据相关规定从2015年8月26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2.75%,五年期以上(6-30年)年利率为3.25%。

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公积金

二、2016年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数计算。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

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三、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额度的较低值: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官的,视为按可贷公式计算结果为个人贷款较高限额。

2、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较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2015年9月1日起)。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应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抵扣部分不予计算贷款额度。

3、规定的贷款较高限额。

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较高限额为个人贷款较高限额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