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最怕什么?不怕没钱就怕开发商作虚假!

2018-05-17 10:57:58   来源:搜狐焦点网

购房者作为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的交易过程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稍不注意,就会被开发商狠宰一把。这样一来,多花冤枉钱不说,结果还没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对此,小编要说的是,买房务必小心开发商以下的这些虚假招数,否则你少不了要花冤枉钱。

一、虚假证件:少数不靠谱的开发商喜欢在证件上鱼目混珠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开发商在证件鱼目混珠,那么难道就没有防范方法了吗?是有的,建议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

而这五证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购房者可到发证机关的相关网站,来查询这些证件的真伪。

一般来说,各位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可重点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为开发商若其他四证不全便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虚假广告:带有强烈阴谋论的意淫

有些开发商热衷于“广告宣传”,在广告宣传中早已超越了广告的界限,而上升为一种“带有强烈阴谋论的意淫”。天花乱坠、海市蜃楼,信了你就遭了。

因此,这些防范招数你要学会,就是:买房需谨慎,不看广告看实效。购房者应做足功课,冷静看待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对一些开发商承诺一定要落到合同中细化体现,并要保留其广告等相关证据。

三、合同陷阱:小心一些爱好文学的开发商

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很多购房者往往只留意面积、价格等几个关键敏感词,而忽略了其它同样关键的问题。这让一些跟小编一样爱好文学的开发商找到了发挥的余地,在合同中大玩文字游戏,令人掉入购房陷阱而防不胜防。

现在小编就给大家支一招吧:大家在签订合同时,除去房屋面积、价格等问题,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也一定要明确约定。另外,购房合同中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四、面积缩水:在面积上作花样,建筑师都只好跪了

一些购房者在拿到房以后才发现房屋的套内面积比协议上缩水了好几个甚至十来个平方米。这时候才晓得有的开发商的花样手段比建筑师高得多,居然可以把房屋面积变大变小。

因此,这招你也应该学会:购房时应在合同中写明销售房屋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在内的暂测总建筑面积,并明确约定:“预售时根据甲方暂测面积付款,最终以房地局认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如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特别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如面积误差比特别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如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如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给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