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两年房屋出售免增值税 以哪个日期为准?

2017-03-03 16:41:27   来源:搜狐焦点网

问题:

营改增以后,自然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那么问题来了,“满2年”到底是以什么日期为准?

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对于住房购买时间,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