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名下已有住房还能按首套房政策贷款吗?

2017-01-23 09:19: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市民韩先生咨询:我和我女友婚前各有一套私产房,分别登记在我们各自名下,两套房子都是一次性付款,没有贷款。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我们打算婚后再买一套商品房。请问我们在购买这套房屋的时候,是否能够通过商业贷款方式购买?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您婚后将要购买的这套房屋实际上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第三套住房,但是您首次以贷款方式购买房屋。2010年5月26日,住建部、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    当前,金融机构只参考未结清贷款的房屋套数,即使您和您女友名下各有一套一次性付款的房屋,也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贷款手续,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