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买房陷阱:虚假宣传/故意捂盘/哄抢假象

2017-03-27 10:21:11   来源:搜狐焦点网

买房是人生大事,可买到不好的房子让人特别糟心。说好的配套缩水了;说好的对口名校最后没影儿了;宣传页上说得天花乱坠,交房时却大跌眼镜……近年来,购房者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而维权的事情屡见不鲜。房地产行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记者整理了常见的九大坑人陷阱,给准备买房的您提个醒。

0026c712391e1a3962bd0c

陷阱1 虚假宣传

消费者在买房前的排名前列手资料往往是项目广告。表面上看,所谓宣传失真是消费者和开发商之间信息不对称造成双方之间的误解,而背后隐藏的却是开发商过于失真的营销包装严重误导消费者,这是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

因此,消费者在购房时,要理性看待房地产广告,它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资料,不要盲信盲从。应到实地进行查看、同时要保留广告单等宣传资料,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

陷阱2 内部认购造势

有的开发商在楼盘预售前喜欢搞内部认购,但内部认购行为政府是不认可的。开发商希望通过内部认购提前蓄客,当吸引到一定数量的意向购房者后,一些开发商就会坐地涨价,甚至故意制造旺销氛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消费者只能乖乖掏钱。

陷阱3 差房源搞特价

有些楼盘会打出让人惊喜的 “特价房”广告吸引消费者的注意。一般来说,“特价房”大多是一些位置不佳、朝向采光不好、户型结构存在问题的房子。一分钱一分货,买房时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房屋信息,一定要看仔细、权衡好性价比。

陷阱4 硬性推荐物业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会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权益。购房者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如果包括上述条款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签,可以该条款违反 《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其无效。

陷阱5 故意捂盘惜售

开发商用捂盘惜售的办法使利润较大化的花招早已存在。一些开发商为了制造恐慌氛围,故意将多个楼座中的一个或者一部分拿出来,一点一点推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很容易陷入恐慌,从而盲目出手。消费者购买房子时,可以到网上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看楼盘开盘房源数量,如果开发商出现捂盘惜售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陷阱6 制造哄抢假象

为了制造销售兴旺的假象,开发商往往会找一些托儿,制造哄抢假象。面对“买房像买白菜”一样的售楼现场,消费者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购房者可以要求查看合同和发票,看你选中的房子是否真的已经销售,较好的预防方法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正确的房源销售数字。

陷阱7 面积前后不符

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做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特别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特别值在3%以内的(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特别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陷阱8 楼盘配套缩水

一些无良开发商推销楼盘时会把配套吹得天花乱坠,购房者应冷静分析,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比如小区的绿化面积有没有缩水,周边规划的公园或地铁是否最终能兑现,开发商所说的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等。

陷阱9 楼盘证照不全

消费者购房时,需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购房者购买后可能拿不到房产证,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