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族买房,这几件事情一定要注意!!

2017-04-21 10:54:54   来源:搜狐焦点网

新婚族买房“最刚需”

要结婚,先买房,这已经成为大多数新婚族共同的心声。有业内人士分析,一直以来婚房需求成为不折不扣的刚需。

数据显示,在2016年,全国结婚登记数为1132.9万对。四大一线城市中,北京、上海在2016年结婚登记数分别为16.6万和12.5万对。新婚家庭对住房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以上海为例,曾有机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所有购房群体中,两口之家占到半数以上,而其中新婚家庭占比较大。

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由于现阶段子女教育与户口、居住地等因素挂钩,也使得选择在异地打拼的年轻人在建立小家庭时,只要条件允许,都会考虑买房以便实现落户,方便小孩将来入学及就地参加高考。

此外,从目前政策环境来看,新婚族也迎来了一个不错的购房时机。在这一轮涵盖限购、限贷、土地供应以及市场监管等内容的调控之下,经历了一年多的楼市疯狂终于有所稳定,房价也趋向于稳定。这样的变化使得市场预期出现扭转,由之前的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购房者握有更多的主动权。

因人而异  通盘考虑

与单身买房、改善、养老等需求不同的是,新婚族买房有着不一样的实际需求,所以在买房之前,需要认真进行权衡、比较,并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合理的选择。根据本刊不动产研究中心调查发现,新婚族购房需要结合家庭财务状况、居住人数、交通、未来子女教育等多方面因素进行通盘考虑。

到底是选择梯度消费模式,还是一步到位?这需要提前考虑清楚。对于部分年轻置业人群而言,婚房并不一定能够一步到位。但问题在于,如果选择小户型,现在的婚房势必不能满足未来二孩家庭生活的需求,因此,婚房的选择不仅应满足当下的住房需求,还要考虑能否满足未来的居住需求。

同时,由于楼市调控,导致换房门槛在不断提高,比如多个城市采取“认房认贷”措施,购买改善型住宅首付比例提高了六成以上,同时贷款利率水平也要上浮。所以,建议新婚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一步到位。如果经济条件有限买不起大房,也要尽可能选择户型灵活多变的住宅,以便应对未来不时之需。

子女教育问题提前考虑。有不少新婚族在买房时,主要考虑的是房价因素,但如果忽略子女教育,会给日后生活带来一些不便之处,因此较好是选择能够对口名校的小区。

不过现在的学区房划分政策也出现了变化,如果事先了解不清楚很容易买到“伪学区房”,因此在购房之前一定要弄明白小区是否在该名校招生地段之列,有无可能会被“调整出局”,同时还要关注落户时间问题,这一点也格外重要,如果落不了户或者无法及时落户,将来自己的小孩很有可能就无法顺利进入该校就读。

此外就是交通问题。很多新婚族都在职场上打拼,部分人因为经济原因不能选择交通便利的中心区域,但是仍然可以选择距离两人工作单位较近的区域。交通便捷,生活配套完善,减少在上下班路上的通勤时间,能保证他们的生活品质。同时,大多数年轻人处于事业的上升期,能减少交通成本和生活成本的楼盘特别是选择婚房的一个重要因素。

产证加名有讲究

如果一方出资,而另外一方要求加名字?又该如何处理?

在过去很长时间一段时间内,国内流行的买婚房模式就是男方出首付,女方出装修,然后小两口共同还贷,当然房产证上也会同时写上两个人的名字。但新《婚姻法》实施之后,这种方法行不通了,因为新婚姻法规定,由父母出资买的婚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处置。更让人有些糟心的是,即使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也只会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鉴于这种变化,行业人士建议合资买房。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表示,对于将要结婚的新人来说,现在合理的方法就是,双方共同出资,在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然后共同还贷,这样房屋产权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但是,婚前双方共同买房的情形毕竟是少数,而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以男方买房为主,而如果此时女方要求加名字又该如何处理?律师建议采用附义务赠与方式来处理。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王展建议,如果新婚族在买房之后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选择了分手,虽然由于先前买房时已经加上了未出资一方的名字,“婚房”仍将被认定为双方同有财产。

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小情侣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