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新!只要满足这些条件 专科生也能落户武汉

2017-04-19 15:08:06   来源:搜狐焦点网

4月17日,武汉市公安局官网公布了《办理户口登记工作规定》等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办理户口登记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包括了19类落户武汉的情况,详细解读了办理条件、流程、时间以及所需材料等问题。

意见内容显示,除了常规的夫妻投靠、子女随迁外,还包括一系列人才引进落户:国家、省、市评定的人才落户、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户、“四上企业”高管人员落户、在汉就业创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落户、在汉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超过两年)、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等方式。

这里要为大家详细介绍的是,包括专科生在内的,在汉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的落户方式(毕业超过两年)。

据《长江日报》较新消息:为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市公安局自4月15日起,先行启动高校毕业生新落户政策,全面受理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专科、非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具体细则已经出台。也就是说,此前不满足落户条件的专科生无需再等,4月15日即可办理。而其他人群落户政策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之中。

具体落户细则如下:

(一)办理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的毕业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内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内的毕业生(包括电大、函授、网络、自修、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学习的本科生);

2、在武汉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3、在本市就业连续缴纳武汉市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含合伙人、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4、配偶、子女随迁的,需符合投靠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填写《在汉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落户申请表》(可在武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在汉连续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近半年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5、在自有产权住房落户的提供住房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亲朋好友家搭户的提供其户口簿和户主同意书,在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落户的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6、有随迁人员的,提供符合投靠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拟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窗口民警受理、核查;

3、审核通过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四)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