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买房无需提供单身证明了

2015-09-17 10:34: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买个房,办N次单身证明,这样的糟心事儿,以后不再有。近日,民政部下发通知,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目前单身证明的用途已由当初的买房贷款,过渡到了房产过户、房屋中介、银行贷款、户口迁移、出国(继承遗产、移民、工作、教育)、司法公证、拆迁安置、婚介所(相亲)、办理低保、用人单位招聘、计划生育,甚至医院做手术等各个领域。要求出具的类型由最初的未婚者扩展至所有的单身状况:未婚者、离异后未再婚者等。

买个房,从办理按揭开始,直到收房后办理房产证,都得反复去民政部门开单身证明。最坑爹的是,有效使用日期只有1个月,如果有什么小意外拖延,分分钟跑N趟。不仅如此,有的单位要求单身证明的有效期十分短,仅为7天时间,有的市民未来得及将证明交上去就不得不重新办理。

据了解,民政部门规定婚姻登记证明的有效期为3个月,但具体的使用部门,如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公证处等有不同的期限。如用于房产交易的无婚姻登记证明30天内有效,如在此期间未办好交易,须重开证明。有数据显示,大中城市的婚姻登记处每年开出的单身证明达数十万份,由于很多部门、单位索要该证明,且证明有效期短,很多市民表示自己曾一年内不止一次去重复开过单身证明,还要交手续费。

买房、入职不用开单身证明这条规定将大大减轻老百姓办事负担,不用再为繁琐手续跑腿。各大城市婚姻登记处均表示,截至目前,他们并未接到“不再开具‘单身证明’”的通知,仍在提供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何时停止开具时间还未确定。预计此规定推广落地还需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