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名词“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2018-12-03 18:04:07   来源:搜狐焦点网

摘要: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古今中外立法对此都有相应规定。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

在二手房的买卖过程中,如果房屋的交易没有经过优先购买权所有人的同意,这个时候签订的房屋合同是无效的。不了解优先购买权的朋友可能并不会在意优先购买权,因此有些人在买二手房的时候,可能就会忽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下边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优先购买权是什么以及哪些人拥有优先购买权。
一、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也就是先买权,主要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相关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的时候,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哪些人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如果出租人没有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的话,那么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如果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话,承租人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的。
房屋的共有人
还有一类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那就是房屋共有人。另外,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合同还是办理过户,都必须有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否则房屋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卖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如果没有这个证明书,就将房屋卖给第三人的话,在法律上是得不到认可的。因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原产权单位
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同样是需要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的,并需要开具相关的证明,这样的话合同才是有效的,买卖双方才能办理过户。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是实行标准价的。购房后只是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购房五年以后进入市场出卖或出租,原产权单位是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
公有旧房原住户
如果是购买的是公有旧房的,原住户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出售旧房的时候,原住户是有优先购买权的。
三、有优先购买权的房屋还能购买吗?
小编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当然能买,但是的话是需要先获得优先购买权拥有者的同意。“优先”主要指时间上的优先,优先时间一般规定为三个月。同等条件下,只有享有优先权的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之后(须让卖方出具证明材料),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将房屋出卖给他人,买卖双方才能合法的进行房产交易。
通过小编以上的讲解,想必您已经对“优先购买权”这个名词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因此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就一定要确认好所购的二手房是不是有承租户,共有人等等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如果有的话,一定要要求卖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才可签订购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