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在购房中“房财两空”?

2021-10-14 18:28:58   来源:搜狐焦点网

购房者在支付了房款、准备过户时,才得知买到的竟是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恐怕是糟心的事了。如何避免在购房中“房财两空”呢?小编为各位买房人总结了如下五点事项!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较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3、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4、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5、交易过程中严控风险


出现付完款发现房子被查封的情况,不仅得不到房还要花钱打官司。如果发现房屋产权有问题,买方有权要求终止买卖合同,根据卖方违约情况赔偿事宜;


为避免这种情况以下两点需注意:


签订合同前:购房者和卖房者可以先到房管部门查明所售卖房子的权属情况,卖房者有义务配合买方查验房屋产权情况。


签订合同时:请卖房者进行书面保证,写清房屋状况,同时制定相应的违约条款。另外也可以申请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等房屋过户完资金再转给业主。


总结: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要注意卖家不能提供房产证、卖方未经其他共同产权人同意出售房产等情况,充分利用品牌中介来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