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用要怎样算拖欠

2022-09-05 10:26:26   来源:搜狐焦点网

1、以不居住、未使用为由拒交物业费或其他费用。

2、以物业服务质量(保洁、绿化等)不合格为由,拒交物业费。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是一种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业主可以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不合格通常属于一般违约,而非完全不履行,因此业主不能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错误的行使抗辩权,且业主对这种服务的感知带有一定的个人主观因素。因此,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3、认为法不责众跟风不交费。

4、以被盗、跑水、物品损坏等为由,拒交物业费。此种情况关键看物业公司是否有过错,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物业公司完全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就不能以被盗、跑水、物品损坏等为由,拒交物业费。

5、以人身、财产受到损失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在管理上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业主不能以此拒交物业费。

6、对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不满不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进行经营,所得的收益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的,这也是公共的利益,故业主不能据此而不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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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业费有什么后果

可能会有滞纳金。在实践中,物业不会因业主拖欠物业费,就立即对业主提起诉讼,一般会经过以下几步,才会考虑诉讼:

1、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那么物业发现后通常会及时催交;

2、如业主再次未在合理时间内缴交的,物业可能会通知业主委员会协助催收;

3、如业主依然没有在合理时间内缴交的,物业才会考虑通过诉讼收取物业费及索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