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7 10:30:46 来源:搜狐焦点网
解答:
针对庞洪强提出的问题,河北榆轩律师事务所主任石延华律师表示,一般而言,小区内公共区域或者其他用于停放车辆的非个人场地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有权根据物业合同约定代为管理。如果停车人既未购买停车位,也未交纳相应的场地使用费用,物业公司有权禁止该类车辆在小区长时间停放。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石延华律师强调,物业公司在代业主管理小区收益时,应当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指导价收取,并独立核算,予以公示,对出入停放的车辆履行好管理义务。业主也应当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