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6 11:42: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今年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较新数据显示,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1063亿元,同比名义增长3.5%,增速比1-7月份回落0.8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66936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增速比1-7月份回落0.9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41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2.1%,降幅比1-7月份扩大0.1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有关数据快报则显示,35城库存54个月以来首次同比下跌,存销比创近19个月新低。
楼市仍存在两极分化现象
一边是开发力度减弱、拿地面积减少,一边是库存数量下降、存销比降低,似乎都在印证房地产市场正在朝着良性发展的轨道前行,印证房地产市场风险正在得到有效释放。然而,仔细分析则不难发现,无论是开发动力减弱还是库存减少,都没有改变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格局。
因为,房地产市场面临的风险,并不是全局性风险,而是结构性风险,其中,三、四线城市的库存积压严重,是导致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较大隐患。
事实上,对一、二线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来说,已经面临着拿地难度加大、房价上涨的问题,面临着与三、四线城市截然不同的结果。以北上广深为例,这些城市目前都面临着房价上涨的压力,开发商在这些城市的拿地动力已经明显上升。
在其他城市都放开限购限价限贷政策,且部分城市已出台鼓励房地产市场发展政策的情况下,一线城市仍然需要收紧政策不放。可见,两极分化现象有多么严重。
也正因为如此,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较大难题,仍然是三、四线城市的去库存,仍然是如何改变目前房地产市场贫富不均的问题。只要三、四线城市的去库存问题得不到较好解决,只要鬼城、死城、空城等仍大量存在,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就不可能真正化解,相关的政策措施仍然需要对如何去库存发挥作用。
令人担忧的是,尽管三、四线城市面临巨大的去库存压力,但是,由于前些年过度依赖“土地财政”,过于依赖房地产开发,相当一部分城市目前都在承受着十分沉重的财政压力。
因此,仍在想方设法变卖土地,试图继续依靠土地获得政府收入,以至于这些城市仍有增加库存的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去库存与增库存就形成了非常对立的矛盾。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冲动,对房地产市场步入稳定轨道是相当不利的。搞不好,有的地方真的有可能爆发房地产市场风险,并传导到金融领域。
虽然也有分析认为,按照较新公布的房地产市场数据,总体库存的较大压力已经过去,市场调整也基本到位,已有企稳的趋势。但是,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总体库存已经很难准确反映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反映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房地产市场的真正风险,还是来自于结构性矛盾,来自于三、四线城市的去库存压力太大、政府增库存冲动太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的矛盾和问题,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还是要把去库存当作首要任务,平衡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
考虑到目前市场并不缺需求,尤其是刚性需求,加上各地已经在政策上完全放开,并在部分地区出台了鼓励消费的政策。那么,核心就在于如何遏制地方政府增库存的冲动了。
也就是说,如果能把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冲动压下去,让地方政府不再围着土地打转、不再一心想着从土地上挣钱,那么,去库存的基础就会牢得多,去库存的效果也会好得多。最终,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风险就能逐步化解掉。即便极个别地区存在风险,也不会对整个市场带来影响。
买不买房你说了算,买房四大陷阱要回避!
“以价换量”或将成为下半年楼市发展的主旋律,降价空间有限。有需求的购房者不妨在出手时仔细考虑清楚,一定不能盲目,千万要警惕以下陷阱。
1、期房陷阱
对于不少资金存在问题的购房者来说,购买期房其实是无奈的选择,但一旦疏忽又很有可能面临巨大风险,让辛苦攒下的钱打了水漂。避免期房陷阱,最关键的是要对开发商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比如,开发商的资质情况,开发商批的项目性质,预售许可证等等,在房管部门都有备案能查到。
2、特价房陷阱
特价房向来是吸引广大购房者前去看房的有效方式,而且每每都倍有成效。但是部分特价房房源略带缺陷,比如面积比上做得不到位、开发商不具备开发资质、户型存在问题、个别商业产权的项目以特价房为噱头销售等等。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时应该了解全面,考虑清楚,并和非特价房做比较,不可盲目冲动下单。
3、赠送面积陷阱
“赠送面积”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心理,吸引他们出手的宣传手段,但“赠送面积”却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充分了解“赠送面积”的来源、开发商对此是否有赠送的权利等,并且要求开发商把赠送部分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一旦权利受到侵害时,才能有充分的依据得到法律的支持保护。
4、延期交房陷阱
如何避免“被延期”也是不少购房者的心头大事,首先在买房时出了考察开发商实力外,还要斟酌楼盘配套设施、水电设施、施工单位等因素,否则一旦“掉链子”,很可能影响正常交房。所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在逾期违约责任问题上不仅要明确规定责任的承担主体,还要设置有威慑力的违约赔款额度和具体的赔款时间,这样才能起到约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