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7 12:37: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9月16日,一条消息引起广泛关注,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正事项外,民政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俗称的单身证明。这一消息一度引起误解,单身证明不给开,但很多业务又要求这张证明,夹在中间的群众怎么办?
下午,民政部官方微博给出解释,今后部门和部门之间将直接核对信息,无需群众往返奔波。
然而,据小编了解,目前各地还没有执行这一规定,民政局仍然可以正常办理个人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以上海为例,浦东民政局仍然可以正常办理个人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前来复印、交材料,办理该项证明的市民还不在少数。
与此同时,需要单身证明才能办理的业务,比如最受关心的房产交易,今天也没有取消相关要求。在房产交易流程中,个人名下房产信息查询、交易审税和产证办理等多个环节,都要求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由于流程较长,单身证明的开具,往往不止一次。同样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还有个人房贷,记者今天求证到,这一要求也没有改变。
有人担心,一旦通知下达到民政局窗口,单身证明取消,会不会影响这些业务的办理?
民政部在官微表示,单身证明取消后,各地民政部门将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核查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相关部门提供便利,避免办事群众在用证和出证部门间往返奔波。
民政部已经和教育部、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等9国的公证事项外,群众将无需提供(无)混应登记记录证明。
从证明"我妈是我妈","我奶奶是我奶奶",再到"证明是老鼠咬的""证明不喝酒"等等,近几年曝出的"奇葩证明"像一个个笑话,却又真实存在于我们生活中。
不可否认,单身证明有其合理之处,但也被大家归为奇葩证明之列,说明它也有很多奇葩的地方。比如《离婚证》不能替代单身证明,单身证明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等等。
民政部废止"单身证明",近日公安部也抛出18种证明,明确这些证明不该由派出所出具,包括居民身份证升位、身份证丢失、死亡证明、人员失踪证明等等。
公安部开此先例后,各地纷纷效仿,比如苏州警方,今年就取消了34种证明;成都锦江区也清理了127条奇葩证明。不过,公安部和民政部终结奇葩证明,看上去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办事难度,但如果不做好衔接、配套工作,却有可能导致更多的问题。比如民政部门不再予以开具之后,那些索要单身证明、已婚证明的单位仍不收手,老百姓搁在中间将无所适从。
因此,"拒出证明"是否会引发新一轮"办证难",目前的确值得深思,而未来比"停止出具证明"更重要的,应该是如何让这些证明不再被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