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4 12:03: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在商品房贷款贷款政策尚未出台之前,具备购房能力者与无购房能力者的界线是非常分明的,而在有了贷款之后,这个界线多少有些模糊起来。那么,怎么判定自己已具备贷款买房的资格呢?
一、要正确估计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冲动”消费。 有不少家庭为尽快住上新房,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往往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经济承受...
有不少家庭为尽快住上新房,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往往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当交了首期房款和偿还贷款贷款数目利息后,供款便显得力不从心,以致造成违约,而逾期不能付款,将受到银行的走访,便有可能选择被动的处置方式,花了钱却又住不上新楼。
如何避免自己充当“事后诸葛”的角色呢?
您不妨做一个这样的尝试:在决定购房前三个月,把购房时需要支付的首付款和排名前列期还款从家庭存款中提出,另外存入一个活期账号,当然这个活期账号中的钱三个月内一定不要动。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您就会准确地测量出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职业外创收能力,总的说就是“抗风险能力”,简单而有效。说句实话,单凭您掐指一算,是无法算出那种还款期间所需的紧张心态的。
二、了解房地产预售开发商的经济实力。
有些经济实力欠佳的房地产发展商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进而利用预售贷款募集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资金周转失灵,楼盘便无法继续建下去,不能如期交楼或者即使勉强交楼,也会偷工减料,造成缩水楼盘或其他质量问题。因此,在办预售贷款时,一定要先了解发展商的实力及其信誉,想一想其是否信得过再做决定。
对于长期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可以问一下其已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有那些,从这些已开发项目可以看出这个公司的实力如何;对于为了一个新项回临时组建的项目公司则要谨慎,如果其楼盘所在地在销售商己许诺交工日期的情形下长时间内总是一块平地或挖开的一个大坑,那您就要仔细了。记住,售楼小姐的许诺有许多成分是不会写进售楼合同中的。
三、交定金莫急,先了解银行对贷款申请的支持态度
不少购房者错误地认为,只要选择到银行贷款支持的房地产,银行就理应批准贷款申请。其实不然,银行受理购者贷款申请后,还要从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对置业者进行资格审查,如果申请不符合条件,就得不到银行贷款贷款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先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就会造成资金上的被动,或者被迫选择其他付款方式,或者影响自己的资金安排,甚至放弃购房,造成定金的损失。
从以上三方面去把握,购房者可以对贷款贷款的安排更为主动。当然,遇到有关贷款政策变动及其他情况,还需要购房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使自己更顺利、安全地贷到房款,住上新房。
另外,尽量将一些口头承诺的东西写进合同里去,如何时办妥房产证,楼盘的配套设施等,祝你好运!
其它:
一、个人需提供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如已婚)的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未婚、离异。
3.与售房房单位签订的符合政府统一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首付款证明》正本及其已付款的收据或在本银行不低于首付款的存款证明。
5.收入证明(盖单位公章)。
6.在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体现当年年检)。
7.其他银行要求的文件。
随各银行具体要求的不同,应提交的材料会有所不同。
二、期房五证
(1)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
(5)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