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出“补丁”政策 不动产租赁按5%征税

2016-06-28 17:26: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6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营改增的相关政策。

营改增“补丁”政策内容

《通知》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如果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自行开发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3%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房地产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后续的项目开发,会基于3%的预征率来进行,这样做和过去的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模式是一样的。即提前先征收一部分,多退少补来进行。这样做也是比较务实的一个手段。而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则会采取5%的征收率进行,基本上和小规模企业对税负的承受能力等相匹配。”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

营改增出“补丁”政策 不动产租赁按5%征税

事实上,这也被看成鼓励租赁的政策之一

此外,‘补丁’中还规定了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这并不是“营改增”政策排名前列次打“补丁”,早在4月29日,财政部就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属于同业业务利息往来收入。

据了解,在营业税制下,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在银行间市场中,大量的同业拆借交易通过债券回购完成,属于金融机构往来,不缴纳营业税。而在增值税制下,通过债券抵押获取资金的交易,需要缴纳增值税,这就导致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被迫提高,并最终带来了债券市场的抛售浪潮。这一“补丁”消除了之前成本增加的担忧,使债市如释重负。

不同身份的人对营改增的认识不同

①券商:营改增影响很大,对部分存在问题的的税收应进行评估,如有必要,应通过补充细则进行调整。

②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蒋震:这些政策是营改增之后的一个补充,是对改革当中关键点的明晰,明确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