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一答:深圳买房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详解

2016-08-02 15:56: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买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是优选。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低的特点,同时,缴纳的公积金还可以抵一部分月供,可谓一举两得。也正因如此,公积金贷款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下面,就深圳买房,公积金贷款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一问一答 深圳买房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详解

1、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多少?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3、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职工(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4、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为90万元。

5、公积金贷款额不够支付剩余的房款,怎么办?

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贷款人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简单的说,就是采用组合贷款的形式。申请组合贷款时,申请人除需满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外还需满足受托银行商业贷款的申请要求,且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与商业贷款的申请人一致。

6、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停缴对贷款有影响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如单位或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可以依据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或自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认定之日起按同档次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计息。当然,个人正常离职,新单位不缴纳公积金的除外。

7、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房产套数如何计算?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最多的家庭为计算基础;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8、父母可为子女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如父母为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不作为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同申请人的,可以申请成为子女的共同还款人,签订共同还款协议后,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偿还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