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涨价物业公司说了算?须征得业主同意

2015-12-17 10:07: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你知道物业管理费的制定是谁主导吗?以后,物业费交多少,需要经过小伙伴们的同意啦,物业公司再不能任性了,我们再也不用做任人宰割的羔羊!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召开的物业管理服务新闻通气会上发布,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在试点,有望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同时,从2016年起,全市各区县将每年开展一次空调外机支架例行安全检查。

物业不可单方涨物管费

针对目前物业收费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市物价局重新制定了《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江北、涪陵等部分区县试点。

《办法》将根据服务的内容、服务深度以及成本等因素进行考量,较之前更注重物业服务的品质。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根据试点进展工作,将逐步扩大范围。据了解,如果物业企业确需调整物管费的,应于实施调价两个月前将调价方案(含物业服务等级和拟收费标准)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必须充分征询业主意见,与业主、业委会的沟通协商,征得过半业主的同意,不可单方面涨价,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调涨物业服务收费。

业主大会决策将网络投票

业主大会开会难?我市将逐步建立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方便业主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决策。目前已启动研发业主大会电子决策系统,探索采用短信投票、固定电话投票、物业小区触摸屏投票、互联网站投票等技术手段。通过创新业主大会投票方式,解决业主大会召集难、表决难的问题。预计明年上半年选取主城区1-2个区试点,下半年逐步在全市推广。

空调外机支架将“体检”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前期调查走访发现,一部分楼盘的空调外机直接用支架安装在外墙上,存在高空坠落等隐患。

近日,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空调外机支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16年起,全市将每年开展一次例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物业企业要及时提醒、告知其安全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未整改隐患前,物业企业应通过设置警示标示(如设置隔离带或警戒线)等方式进行警示提醒。在不影响消防和市容环境管理的情况下,可采用设置绿化带、防护带等措施实行物理隔离,较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我市也鼓励物业企业开展空调外机位支架维护保养、安全检查的特约服务,通过明码标价和合同约定方式,帮助安全责任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空调外机的正常使用。

注意了!这些信息你有权知道。

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四公开”:

1、公开内容:物业服务合同、报事维修服务规范及完成时限承诺、履约述职报告及承诺、项目收支情况报告及承诺。

2、公开形式:在物业小区物管处,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公开,逐步通过APP、业主QQ群等等方式向业主进行公示。

3、公开时间:报事维修服务规范及完成时限承诺常年公开;履约述职报告及承诺半年公示1次,物业服务合同、项目收支情况报告及承诺每年至少公示1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4、公开事项的异议处理:业主对公开事项提出质询的,企业应及时沟通回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经业主大会决定,要求就“小区共用部分业主公共收益情况”实施审计,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促进公开透明。

业主委员会“四公开”:

1、公开内容:成员姓名及办公电话、成员物业服务费缴纳情况、工作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及承诺。

2、公开形式:在物业小区显著位置公开,以展板或粘贴纸方式公开。

3、公开时间:成员姓名及办公室电话常年公开;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半年公开1次,成员物业服务费缴纳情况每年公示1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4、公开事项的异议处理:业主对公开事项提出质询的,业主委员会应及时沟通回复。业主委员会经费管理办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或经业主大会决定,要求就“工作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及承诺”进行审计的,业主委员会要积极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