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2 11:10: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丢了身份证,不用再跑回户籍所在地了,找离住址最近的派出所就能补办。2015年12月22日,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通报,12月28日起,我市就将全面推行市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真正方便办事群众。
适宜人群:已办二代证需换补身份证的市内异地居住群众
据介绍,已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重庆市户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证件损坏、丢失的,可向本市内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申办材料:需居住证或户口簿
如已办理居住证的,持《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住地住址证明。其中,到期换领的还须持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对于“居住地住址证明”如何出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部门民警向记者做了详细解释,主要指以下材料之一:自购房屋居住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寄住、借住的,提供寄住、借住房屋房主的《居民户口簿》;在学校集体宿舍居住的学生,提供学生证。
申办流程:与跨省异地流程基本一致
据了解,居民身份证市内异地与跨省异地申办的工作流程基本一致,所收取的工本费也是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其他额外费用。
排名前列步,异地申请。申请人带齐申办材料,到市内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第二步,采集信息。民警对申请人的交验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
第三步,缴纳工本费。申请人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完成受理后,民警向申请人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第四步,居住地领证。领取证件时限为主城区20个工作日、远郊区县40个工作日。届时,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核验领取。
五种情形须在户籍地申办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部门负责人提请广大市民,以下情形须返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首次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安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照片的;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人口信息主要项目不一致的;其他难以确认身份的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等情况。
警方提醒:请带齐材料确保一次成功
开通市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是市公安局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服务举措。
为避免跑冤枉路,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警方提醒市民申办时注意带齐申办材料,合理安排时间,错开春节前后和工作启动初期可能出现的办证高峰。办证高峰时段,请服从民警现场疏导。
如果想拍一张高质量的证件照,警方建议申请人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女士不戴首饰、化浓妆、染发、做过高发髻,露出两耳。拍照时不紧张,保持自然放松,避免耸肩,自信微笑,女性可以适当涂抹浅色粉底,增加气色。日常戴眼镜的,拍摄证件照时应配戴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