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珠海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5-11-27 11:01: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广东省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么样的?是否接收公积金异地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

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珠海周边城镇买房

我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坦洲等珠海周边城镇购买住房,满足以下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商业贷款银行是我中心委托的十二家贷款银行之一;

2、楼盘已在我中心备案。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15年8月26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从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0%下调至2.7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

2、2015年8月26日(含8月26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15年8月26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贷款办理

(一)办理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办理流程图

(二)办理场所:

珠海市各承办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

(三)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办理要件(原件):

1、必备要件

(1)《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承办银行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补登到较新六个月缴存记录);

(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贷款经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卡)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用于委托扣款);

(6)收入证明;

(7)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套数证明;

(8)资产证明:存折、缴税凭证、车辆等证明材料。

2、其他资料

一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1)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资金证明(存折、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2)契税完税凭证;(3)二手房估价报告。

外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珠海购买住房: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五、异地贷款证明

在珠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市购买住房,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需知:

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工商银行的缴存职工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填写委托办理声明书。

办理时限:即来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