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0 15:42: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业主张先生:我在2015年3月20日到地税办理了过户缴税,因为我买的房子不满五年,所以交了营业税,现在新政策实行,能否退税?
广州市地税局回复: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按照《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的规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目前,以纳税人到地税局申报缴税的时间作为转让住房的时间。新政策实施前已缴税的纳税人不能享受新营业税优惠政策,所以不能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