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收?

2015-06-27 12:29: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青岛市现下二手房交易税费征收情况,二手房交易分为两块,一块是住宅交易,一块是非住宅交易,以下是二手房产交易税费具体征收情况。

二手住宅交易税费

一、赠与

办理赠与前需先办理赠与公证,计税依据为房产交易中心过户后系统的自动评估价,过户前无法告知系统评估价。

(1)直系亲属赠与:

直系亲属范围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及有赡养义务的人。

受赠方:缴纳契税3%、印花税0.1%

赠与方:缴纳印花税0.1%

(2)非直系亲属赠与:

受赠方:缴纳契税3%、个人所得税20%、印花税0.1%

赠与方:缴纳印花税0.1%、营业税5.6%,赠与方房产证或契税税票满5年,可免征营业税。

二、继承

办理继承前需先办理继承公证,计税依据为房产交易中心过户后系统的自动评估价。

继承人: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三、房屋买卖 

计税依据为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后系统的自动评估价与纳税人的申报价之间,以孰高原则为准,系统评估价过户前无法告知。

(1)普通住宅(144㎡以下):

买方:缴纳契税3%,如所购房屋为买方家庭少有住房,90㎡(不含)以下按1%收,90-144平米按1.5%收取契税。

卖方:缴纳营业税5.6%,房屋满两年可免除营业税。

缴纳个人所得税2%,其中公房、拆迁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集资建房、解困工程按1%缴纳。

卖方如房产证或契税税票满5年,非家庭少有住房,免征营业税;房产证或契税税票满5年,且为家庭少有住房,免征营业税、免征个人所得税。

(2)非普通住宅(144㎡以上):

买方:缴纳契税3%

卖方:缴纳营业税5.6%

缴纳个人所得税2%

卖方如房产证或契税税票满5年,非家庭少有住房,征收营业税差额5.6%(差额为本次交易额-上一次交易额);房产证或契税税票满5年,且为家庭少有住房,征收营业税差额5.6%(营业税差额为本次交易额-上一次交易额)、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手非住宅税费

非住宅包括网点、办公、商业、仓储、工业、公寓式酒店等。 

一、买卖:需要提供上一手购房发票、契税票、各项费用明细表

买方:契税全额3%

印花税全额0.05%

卖方:缴纳营业税及附征,计税方式为如能提供上手购买发票可按差额5.6%缴纳,如无法提供发票,按全额5.6缴纳。

个人所得税为差额的20%

土地增值税为差额的30%-60%

印花税为全额的0.05%

二、直系赠与:需要提供公证及上一手购房发票、契税票、各项费用明细表,非直系赠与视同买卖。

赠与方:缴纳印花税全额的0.05%

受赠房:缴纳契税全额3%、印花税全额0.05%

三、继承:需提供公证及上一手购房发票、契税票、各项费用明细表 

继承人:缴纳印花税全额0.05%

四、变更、补证、换证

贴花5元

五、贷款抵押 

印花税:贷款金额*万分之0.5

以上项目均需要房屋产权所有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核查近三年房产税,如已缴纳需提供税票、发票,如无缴纳补三年房产税。 

房产税计算方式如下:

1、自用: 

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12个月*月数(提供发票或者税票) 

城镇土地使用税:该栋楼总占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交易面积*地级税额 

2、出租:携带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缴纳

房产税:月租金5000元以下为租金的12%   

月租金5000元-3000元(含)为租金的13.1%    

月租金30000元以上(不含)为租金的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