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7大维权武器 顺利收房不是梦

2015-08-31 14:28: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交房难,收房苦。如何才能用专业的收房知识,让购房者在收房过程中规避风险。购房者在验收收房时要注意哪些,在维权时应具了解哪些知识,当新房出现质量问题时该如何索赔?

1.签收房文件前先验房

先验房后交费,再签署收房文件是较为合理的收房程序,但是某些开发商为了方便自身工作或者为了规避购房者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收房而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要求先签文件、缴费再交钥匙。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先验房,再拿起“判官笔”签署收房文件。如果实在无法改变收房流程,购房者也应当在收房文件上用手中的“判官笔”留下“未验房”字样,为日后维权留下有利证据。

2.确认开发商是否达到交房条件

收房时,购房者应当使用“三叉戟”,检验开发商交房时应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而且这三大证件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不管购房合同是否有约定,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法律规定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之一。购房者还应注意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是否有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意见及印章,房屋的交付应符合购房合同上约定的交付条件,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3.检验面积是否存在“缩水”

期房难免出现面积误差,较高院司法解释规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超过3%的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收房时,购房者可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如对商品房测绘面积有异议,可以到测绘单位查询所购商品房面积的测绘情况,必要时可自己委托相关测绘单位,祭起“量天尺”重测面积。如遇到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主张权利(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分别约定清楚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以及误差处理办法,避免出现多付钱购买公摊面积的情形)。

4.检验房屋是否出现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收房时,应该举起手中的“霸王锤”,仔细检查自己所购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如果在收房时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则应先保存证据,然后立刻告知开发商。并同开发商一起确定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房屋主体存在问题。如果房屋的主体存在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如果是主体以外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取得开发商书面整改时间的承诺,避免遭遇无限拖延。

5.检验精装房是否符合约定

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精装房,则应该查验自己购买的精装房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目前市场上一些精装房声称2000元、3000元的装修标准,但实际装修标准远达不到宣称的标准,甚至有的合同约定门窗为“高级”门窗,玻璃为中空玻璃或单层玻璃,这些约定的不确定性会增加购房者的维权难度,建议在精装房合同中具体约定装修使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等级、质地、颜色、产地、价位,避免使用“优质”、“高档”、“先进”、“相当于”、“不低于”等含糊词语。所以,购房者在收房时,必须充分运用“金算盘”这种武器,将开发商的装修标准计算清楚,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6.查验开发商是否擅自更改了规划

按照规划建设是地产项目的一个基本标准,但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开发商为了增大可售面积,可能擅自更改规划,如原来规划中有的景观无故消失、小区规划中的停车位被挪做它用等。除非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开发商不能随意更改规划。如果有更改,应取得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须通知所有业主,并征得业主的同意。如果开发商单方变更规划,而业主并不知情时,购房者就应当使用“黄金锏”,直接向有关规划设计部门联系,核实开发商是否存在擅自更改规划的行为。如果核实确实存在,那购房者就应该保存证据并立即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7.公共配套是否达到约定标准

房屋所在小区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与购房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购房者收房时应查验小区的公共配套是否符合约定标准。

由于大多数项目是分多期滚动开发,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前期开发房屋,则往往要忍受后期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噪音以及施工污染等,因此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承诺在房屋交付使用时,做到交付房屋的周边场地清洁、道路平整。同时利用“玄龟盾”,在交房项目与在建项目之间形成一道屏障,与后期开发的施工工地分开,形成明显有效的隔离设施和距离,并保证后期开发工程施工发出的声音不超过国家对噪音控制的标准。不仅如此,购房者还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上写明,绿地等小区绿化配套设施的具体完成和交付使用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