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贷款流程 买房必收藏

2015-06-05 11:04: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流程各地不同,大连公积金贷款流程购房者需要了解。较高贷款额度:连续缴纳满6个月,本地较高贷款额度80万、异地较高贷款额度50万。

1)大连公积金贷款较高贷款额度:

连续缴纳满6个月,本地较高贷款额度80万、异地较高贷款额度50万。

2)首付款比例:

商品房:首套20%、二套40%;存量房:首套30%、二套40%;经济适用房:扣除政府补贴,30%;异地贷款:首套40%,二套50%。

3)大连公积金贷款年限:

商品房:30年。

二手房:房龄5年(含)以内,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房龄6-19年的,贷款年限为30年减房龄;房龄20年以上的,贷款年限不超过10年;房龄30年(含)以上的,不予贷款。

4)大连公积金贷款利率:

2015年5月11日起,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25%,6-30年期的贷款利率下调至3.75%。此次下调后,公积金贷款利率已经低于2008年的较低纪录3.87%。

5)大连公积金贷款年龄规定:

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6)大连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办理贷款的时限: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所购住房自交易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7)大连公积金提前还贷规范:

公积金贷款还贷满6个月后,可以提前还贷,每次还贷额不低于3万元。

8)大连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

二套房认贷不认房、有较大债务额的不予贷款、银行信用记录不良不予贷款。

9)大连公积金提取程序:

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非财政拨款单位: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10)大连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