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30 15:06: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某小区的业主反映,他们小区的一期和二期业主已经入住,三期还未交付,但他们找物业公司询问公摊面积及其收益时,开发商却说需等到小区全部建成后才能确定公共区域大小。因此,他们想知道小区的公摊面积如何计算,是否需要等到小区全部建成了才能确定?业主可以凭借什么手段解决社区公摊问题?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各个楼盘因为在自身的情况不同,在此方面也都具有差异性。据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操作经验,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7%-20%之间;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
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反过来,公摊系数=公摊面积÷套内面积,而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公摊系数不是以单户来计算,而是由整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楼的所有套内面积之和得出的。整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是由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再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后得出。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即为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