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大普及

2015-07-10 08:21: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为了方便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以及办理流程等相关知识,联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起为广大读者普及相关政策知识,对读者提出的疑问积极进行解答。本周,近几日,本报刊发了“长春公积金政策”的相关报道后,很多市民进一步了解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有关政策,其中,也有一部分读者想了解如何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额。应从何时开始缴存等相关的公积金缴存方面政策,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就此类问题进行了答复。

问: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怎样计算的?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问:长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7%,原则上不高于各12%。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可分别为20%和8%。

问: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可以通过几种方式?

答:网站查询职工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及个人账户查询密码,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热线自助语音查询职工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根据自助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公积金网点查询机查询 职工可持二代身份证在住房公积金各业务网点自助查询机直接刷身份证查询个人账户信息,未带身份证的职工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或个人账号及密码进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

银行网点查询机查询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发卡银行各网点自助机上按照提示操作,可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公积金缴存窗口查询 职工可持二代身份证在住房公积金各业务网点归集科综合员窗口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