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8 11:12: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4月15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4月16日起,家庭成员3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较高限额,由60万元调至80万。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较高限额由35万元调至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较高限额由55万元调至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较高限额由60万元调至80万。
调整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较低为20%”调整为“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较低首付比例为20%”。这意味着,只要购买的是普通商品住房,都可按照首付两成的标准进行公积金贷款,而此前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商品房需首付三成。以150平方米价值150万的房源为例,此前需首付45万,现在首付仅需30万。
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将原“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以35岁符合贷款条件的女性为例,此前只能贷20年,现在可贷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