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二套房认定标准及相关文件说明

2013-06-09 17:32: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随着都市白领阶层的崛起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加之一些群体由于家庭成员的增加而考虑购买二套住房,但是由于目前限购政策的影响,我们必须清楚了解限购对于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搜房网整理相关资料为您呈现西安市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中关于二套房的界定内容包括: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新鲜楼市资讯 全面楼盘信息 惊爆楼盘优惠 专业购房服务】

微信搜索“搜狐焦点西安站”或“sohufocus_xa”关注我们公众号

505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