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买房是否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3-06-07 14:38: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中国的公积金政策师从新加坡。公积金的精神源于杜甫的“大爱”诗篇,精髓就是那句脍炙人口的诗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么多年来,公积金帮助多少普通民众圆了住房梦。但是何为非家庭少有住房的依据,买房是否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成了购房者关注的重点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搜房网小编为您做以详细解答。

买房是否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也就是非家庭少有住房的依据,主要是地税局是否有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和按照房产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是否有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来判断,以及是否有贷款进行计算的。

沈阳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般来说,先查契税记录,确认纳税人购买的普通住房,是否为家庭少有住房,无记录或者有记录但有异议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产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果房产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仍然无法确定纳税人购买的普通住房为家庭少有住房的,契税部门将按照有关要求,由纳税人提供书面诚信保证。

纳税人购买家庭少有普通住房申报缴纳契税时,地税部门将要求纳税人填写《家庭少有住房申报及审核表》,并提供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个人身份证件、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销售不动产发票(联)和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按照2011年2月25日印发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1]11号)文件的规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已经调整为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