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5 17:57: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买卖二手房时,大家怎样交收房款:一手办证,一手交钱?不够放心;交给中介?万一交易发生变故或遇到不规范的中介机构,交出去的钱想要回来就不那么容易了。房产作为每个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不论买卖都格外小心。尤其是在存量房(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通常都会遇到“买方不敢先付款,卖方不敢先过户”的情况,交易双方都怕存在安全隐患。
为维护长春市存量房屋交易市场秩序,保证存量房屋交易资金安全,保护存量房屋交易双方合法权益,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委托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大经路服务中心,已于2015年5月11日开始,为广大存量房交易的市民提供存量房屋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服务。
什么是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据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存量房又称“二手房”,存量房屋交易结算资金,是指依据买卖双方约定,用于购买存量(二手)房屋的房价款(含定金、预付款、装修款、家具家电款等)。
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是指存量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由二手房买方将房屋交易资金托付与监管机构委托的银行监管,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监管机构按照约定,指令银行将房屋交易资金支付给卖方的行为。
为什么要开通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通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可确保卖方能及时足额拿到房款,房屋能顺利过户到买方名下,有效保障存量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按既定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模式进行房产交易,让买卖双方不再纠结于先过户还是先给房款,流畅了交易环节。银行配合管理部门提供公益服务平台,能有效减少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各类纠纷,规范了市场秩序,推动长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有利于促进长春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同时,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存量房屋交易结算资金监管遵循自愿、无偿、安全、快捷、便民的原则。
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接受交易资金监管。目前,初步拟定有三家银行作为试点,提供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分别是建行长春大经路支行、光大银行物维中心社区银行、兴业银行长春绿园支行。交易当事人可以在入围银行中选择资金监管的银行,办理该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而且监管资金在监管账户期间按人民币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核算,并在交易完成后按协议同时划转。
办理流程
档案协查→缴纳税费→签订监管协议→银行收款→办理转移登记→划转房款。
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需要提交的资料:(一)存量房屋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协议;(二)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缴存专用凭证。
如何解除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向资金监管部门申请解除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共同申请撤回登记申请的;
(二)经房屋登记机构审核不予登记,并出具《不予登记决定书》的。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申请解除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应当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款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四)符合解除监管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所需的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监管机构通知银行解除监管,并将监管的自有资金退回买方。